【港區國安法】47人涉顛覆國家政權 21人今再訊部分再申保釋被拒續還押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3/12 13: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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囚車駛入法院。(程志遠攝)

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,其中31人早前申請保釋,遭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。當中21人今(12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覆核保釋申請,黃之鋒及區諾軒等共10人今天放棄保釋申請,岑子杰及毛孟靜等11人則保釋申請被拒,各人續須還押候訊;案件將於5月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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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共47名被告早前提堂,其中31人保釋申請被拒,當中21人今分3批提出覆核保釋申請。

首批被告包括區諾軒、吳政亨、袁嘉蔚、梁晃維、岑子杰 、毛孟靜及梁國雄。區今放棄保釋申請,餘下6名被告保釋申請被拒,續須還押候訊。吳政亨、袁嘉蔚、及梁晃維保留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,其餘各人則放棄申請。

第2批被告為馮達浚、黃之鋒、胡志偉、朱凱迪、黃子悅、尹兆堅、吳敏兒及鄒家成。黃子悅及吳敏兒保釋申請被拒,續須還押,兩人保留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;其餘6人今則放棄保釋申請及8天覆核權利。

第3批被告為何桂藍、楊岳橋、林卓廷、岑敖暉、王百羽及余慧明。楊岳橋、林卓廷及何桂藍今天沒有保釋申請,其餘各人保釋申請被拒,林卓廷、何桂藍、岑敖暉及王百羽保留8天覆核權利。

案件於5月31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,另於3月19日作保釋申請覆核。

總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批准同案其餘15人保釋,惟律政司提出覆核,各人須還押以待高院覆核聆訊,及後律政司撤回覆核楊雪盈、林景楠、呂智恆及劉偉聰的保釋決定,4人保釋候訊。

餘下11人中,黃碧雲及伍健偉昨於高院作覆核聆訊,黃及後獲保釋,伍則保釋被撤,續須還押。餘下9人將於本周六(13日)及下周一(15日)於高等法院進行覆核聆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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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